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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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施行,相较于1999年的行政复议法,有非常大的变化,法律条文由原来的43条增加至90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既给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非常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明显变化:一是新法明确了多项高效便民举措★,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将行政复议的服务职能进一步优化。新法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邮寄等多种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援助的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行政复议机关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还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增加行政复议调解案件范围,以前可以调解的行政复议案件仅限于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三种类型,新法则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案件均可调解。二是新法强化了吸纳行政争议能力★,凸显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增大了复议机构的办案压力。新法大幅扩大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政府信息公开、工伤认定等6类案件明确纳入受案范围。同时,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等3类案件明确纳入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新法实施后,之前在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大量转移至行政复议机关★。2024年,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已明显高于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三是新法完善了复议审理程序★,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法实行案件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需要在30日审结,将原来60日审理期限压缩一半★。根据新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审理部分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从而提高了行政复议的效率。比如: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的、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均可适用简易程序。这就要求复议机构的办案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对行政争议的解决★,既要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又要维护行政复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的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同,无疑对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四是新法优化了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强化执行监督力度的同时,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复议是通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领导关系而形成的监督,执行直接、责任具体、履行监督有保障。新法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可以约谈被申请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予以通报批评。针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为,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市工信局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协调联动,引导鼓励支持企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不断改善提升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去年6月份★,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密切配合★,在全省率先启动了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暨2024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去年9月份又联合制定出台了《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10项长效工作机制》,并且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有关工作★。一是完善服务机制,建设行政复议联系站。依托工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指导、联络优势,坚持“市区(市)联动、属地为主”的原则和★“行政复议+★”的模式,在市、区(市)两级工信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设立20个市级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联系站,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行政复议服务,着力提高行政复议服务企业发展的知晓度、覆盖面和服务质效。今年以来,各联系站积极为企业开展行政复议有关政策解读★、咨询等服务★,累计服务企业320余家(次)。二是深化普法宣传,增强企业法治意识。聚焦工业企业发展中的法律服务需求,编制《中小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摘编)》《2024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惠企政策汇编》等,结合“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月”、法治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贯彻,全力打通法律政策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组织企业参加“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普法用法活动★,聚焦招标投标★、劳资纠纷★、合同履行等涉企重点领域,为企业“把脉问诊★”、宣讲政策★,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帮包服务,着力为企纾难解困。制定《枣庄市深入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帮包工作方案》,28名市级领导、50家市直单位结对帮包112家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由各区(市)牵头制定区(市)领导和责任单位帮包机制★,实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帮包“全覆盖”★。组织开展“送政策 谋发展 解难题”入企走访调研活动★,全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以及企业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让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我市认真贯彻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各项部署,在全省率先启动了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以★“政策保障+平台搭建+权益维护”为构架,坚持“站点结合+线面结合”,牢牢把握★“增强服务主动性、化解争议为核心、促进政企双规范”三个坚持,逐步实现“助企惠企能力水平、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和谐互信营商环境★”三个提升,打造形成了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枣庄样板,并在全省第二届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班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在增强服务主动性方面★:通过集中座谈、单独访谈★、问卷调查★、“法企面对面”等活动,与本地企业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及时准确掌握企业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行政复议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利用司法所的基层前沿阵地优势、调解组织专业优势和工商联、商会的联络优势,及时随案参与调解和解。在促进政企双规范方面: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履行情况专门台账,确保涉企行政复议决定按期实质性履行到位★。同时,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涉及土地利用、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领域共性经营风险★,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堵塞风险漏洞,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2024年★,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接收涉企行政复议申请62件,审结54件,共为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问: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给枣庄市行政复议工作带来了哪些明显变化?
王健:2024年,我市认真贯彻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各项部署★,以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为切入点,开展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实实在在为企业发展提供行政复议法律支撑。一是出台《枣庄市行政复议服务和保障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从七个重要行政执法类别为切口★,重点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2024年★,全市共接收涉企行政复议申请62件,审结54件,为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消除了企业在融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联合工信部门、工商联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孵化平台等设立44个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联系站作为服务新平台★,在各类企业设立49个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联系点作为服务新触角,同时全市推广在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咨询服务台,为有复议需求的企业主动拓展行政复议各项服务网络。另外,向服务站和点发放全市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行政复议服务企业手册和二维码★,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扩大行政复议知晓度和服务质量。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和司法所共向企业提供行政复议咨询4500余次★。三是制定出台《枣庄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暂行规定》,推行容缺快速受理、公开从严高效审理。利用司法所了解社情的优势★,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工作。2024年★,全市新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实现★“当日接收当日受理”,办案期限平均用时43天,同比减少12.68%。四是实行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监督行政复议决定正确履行,解决执法共性问题。2024年★,全市有履行内容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为100%★,制发涉企行政复议意见书6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14条★,进一步规范了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对案件办理中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提示,指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降低法律风险★。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共向联系企业提出涉及规范经营的行政★、民事法律风险温馨提醒65条。六是市司法局于去年9月份联合市工信局、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制定出台《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10项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动涉企行政复议服务企业发展工作走深走实★,实现常态化、长效性。
工业经济是★“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主战场、主阵地,工业企业是“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的主力军★,行政复议工作是服务工业企业、维护企业权益的一个重要措施★。请问★:作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枣庄市工信局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是如何同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协调联动的。
2024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注重优化流程,注重监督质效,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扎实推进各项惠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认可度、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年初,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联合印发《枣庄市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集中宣传季活动方案》,以“加强行政复议,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宣传季活动★。活动期间★,全市累计开展学习170余场次★,开展宣传活动260余场次,制作宣传短视频2个★,为新法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氛围。举办“行政复议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近距离了解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的职能优势。通过采购办案设备、增配辅助人员、组织专题培训、制定全市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样本等多项举措,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新法顺利实施★。
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做到★“能调解尽调解、能听证尽听证、应纠错尽纠错★”。在行政复议受理前★、审理中全程开展调解和解工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以听证会方式搭建申请人与行政机关★“面对面”充分沟通交流平台,厘清争议焦点★,尽最大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2024年,全市共调解和解行政复议案件263件★,调解和解率达19.79%★。市政府本级组织举行听证会25次,听证会后进行调解11次,调解成功率100%,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内部层级监督机制,是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据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在我市,市★、区(市)司法局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办理行政复议事项。2024年★,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不断提质增效。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复议申请1889件★,受理1632件,审结1329件★。其中★,市政府本级新收343件,受理275件,审结268件★。
2024年,枣庄市行政复议在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务实创新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请问都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张天:工信部门作为工业企业的★“娘家人”★,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任务,主动靠前服务,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减负担、增信心★、注活力,促进全市工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1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司法局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强工兴产 转型突围”战略部署,立足职能作用发挥,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迈上新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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