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交费常见问题答疑3(交费时常见问题)

2025-02-23 06:34:16

  

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交费常见问题答疑3(交费时常见问题)

  有时候当事人没有网上交费,但是法官不小心在内网点击了线下交费确认按钮,这样的话,这样系统就会认为当事人已经线下交费了,如果当事人人在外地想网上交费的线

  线下交费后,法官需要在审判系统点击“线下交费确认”按钮,这样线下交费信息就会同步到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来★,同步完交费状态之后就不会给申请人手机发短信了★。

  如果您网上立案★,但是已经到法院或者柜台进行了线下交费,若您收到待交费或者交费过期短信,直接忽略掉即可。不要重复交费。

  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交费可以在诉讼服务平台网上支付★,也可以到法院或者柜台线下交费。

  如果案件还没有案号和交费通道,★,案件状态是“同意”,需要等待法官在内网生成案号和诉讼费。请耐心等待,或者直接与受理法院直接联系。

  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一般是内网法官选择交费人时选成了被告★,或者内网更改过原告名字。

  交费时没有微信支付宝对公网银银联支付的原因是因为没有交款码造成的。交款码是省财政生成的,然后传给诉讼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平台接到交款码★,那么支付时就会有微信支付宝对公网银和银联支付4个支付方式。诉讼服务平台没接到省财政的交款码★,就只能使用个人网银支付★。

  原标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交费常见问题答疑3(交费时常见问题)》

  法官内网修改过诉讼费的话,只要东软再次推送,我们就会接收新的诉讼费信息。

  还有一种情况 :原告是公司,那么组织结构代码必须要填写★,不填写组织机构肯定是不会生成交款码的。有些当事人原告是公司★,应该添加法人,但是写在了自然人里★,所以就没有组织机构代码,所以肯定不会生成交款码。

  如果您的案件已经有案号★,但还没有网上交费通道,请法官确认一下内网是什么时候填写的诉讼费,如果是刚填写的 那可能是还没同步到外网★,如果填写一段时间了★,请咨询东软他们是否把诉讼费同步到中间库,外网诉讼服务平台现在暂未收到诉讼费。

  使用微信★、支付宝、对公网银、银联支付,实时打印票据★。打印票据时征收方式选择统平台,票据不要选择,然后在未打印和已打印里都查找一下。

  使用个人网银交费★,次日对账★,第三日打印票据★,财政周六周天和节假日不对账★。如果您周五周六周天通过个人网银支付,那么周一才能对账,周二中午以后才能打印票据。打印票据时征收方式选择网关支付★,票据选择105★,然后在未打印和已打印里都查找一下。

  有些人反应交费成功了★,也扣款了★,但是交费状态没发生变化或者提示交费失败。可以刷新一下页面,然后点击【网上支付查询】按钮验证一下交费是否成功。一般来讲★,交费后第二天对账,对完账之后当事人在关注一下案件状态是否发生变化。不要重复交费。

  看下这个诉讼费信息是不是只读状态(诉讼费信息上有显示),如果是只读状态 线下交费确认无法点击★,防止出现他人点击确认的情况。和之前线下交费是一样的,只不过控制了线下交费确认按钮的权限只能是承办法官点击。

  省财政对交费金额没有任何额度限制,限额是跟银行和个人有关系的。每家银行的交费渠道不一样,额度也不一样★。有些人联系银行提高了总额度★,但是分渠道额度并没有提高★。手机扫码支付额度就不如使用u盾额度高一些。确定好支付方式,想短信验证码支付还是扫码支付,让银行提高分渠道额度。

  案件审核同意之后★,申请人账号绑定的手机号会收到短信提醒,告知您提交的立案申请已经通过审核★。但此时并不代表着立即交费。只有等法官生成了案号和诉讼费之后,您才能在网上交费★,到时会收到短信提醒★。

  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一般是内网法官变更过诉讼费。修改过诉讼费之后,只要东软推送,诉讼服务平台就会同步最新的诉讼费★。但是交费的时候只能使用【个人网银】★,使用微信支付宝的时候会金额不一致。但是有时候通过个人网银支付时提示“订单金额不一致”,这是因为当事人已经用其他交费方式点过【网上支付】按钮了,财政那边已经收到订单号了,财政那边只认第一次的订单号★。这种提示★“订单金额不一致”的属于个例★。

  有时候确实存在交款码比诉讼费推送的滞后半小时或半天,导致只有个人网银一种支付方式,要么可以等到第二天再交费(前提是第二天交费的话不会造成交费过期),如果第二天还是只有个人网银支付,基本上就不会再有微信支付宝支付方式了

  开始时间应该是当事人在诉讼服务平台提交案件的时间,比如当事人是2018年1月1日外网提交的案件★,法官打印票据是2019年3月6日,那么需要把开始时间设置为2018.1.1。

  交费的钱是直接入到省财政的,青岛中院本院交费是直接入到青岛市财政的★。不会直接到法院账户,法官只要能打印票据即可。